河北环浩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年产20000台(套)水利机械设备建设项目
自行验收意见
2018年4月14日,河北环浩水工机械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河北环浩水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00台(套)水利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监测单位并特邀3名专家组成。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4月26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企业在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白神首乡付兴庄村实施本次项目,审批规模为年产20000台(套)水利机械设备。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验收监测结果
河北开卓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河北环浩水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20000台(套)水利机械设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KZHJ字2018第YS02001(a)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后,废水主要为职工盥洗用水,水量小,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厕所为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二)废气
经监测,该项目电炉熔化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值为10mg/m3,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排放要求;负压浇铸工序的苯乙烯排放速率为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444-1993)表2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大值为8.70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要求;落砂及砂处理工序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值为1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经监测,该项目厂界无组织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大值为0.218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周界外颗粒物高允许浓度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大值为1.03mg/m3,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
(三)噪声
经监测,该项目东侧、南、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高值56.6dB(A)、夜间高值43.3dB(A),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 dB(A))。
(四)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砂,集中收集后,外售其他企业;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厂内集中收集后,交由区域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三、结论
河北环浩水工机械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8.04.27-2018.06.01
举报电话:15373014389
公示地点:www.shuilijixie123.com
注:
河北环浩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7日